陈星桥: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
编者按:2018年10月30日,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“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分论坛”在福建莆田举行,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、原中国佛教协会会刊《法音》杂志副主编陈星桥先生作题为《略论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及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》主旨发言。发言全文如下:
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、原中国佛教协会会刊《法音》杂志副主编陈星桥(图片来源:凤凰网佛教)
一、汉藏语系佛教的传承与相互交流
佛教诞生于印度的五六百年间,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盛行,主要尊奉《四阿含经》等小乘经典与别解脱戒,并南传到斯里兰卡及缅甸、泰国等南亚、东南亚各国,因经论所用语言为巴利语,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巴利语系佛教,又名南传佛教。大约公元一世纪至七世纪,印度大乘佛教盛行,主要尊奉《般若经》《华严经》《法华经》《涅槃经》《胜鬘经》《解深密经》《楞伽经》和《中论》《大智度论》《十住毗婆沙论》《瑜伽师地论》《摄大乘论》《唯识三十颂》《唯识二十论》《成唯识论》等大乘经论及大乘菩萨戒,形成了以龙树菩萨为首的中观派和以无著、世亲菩萨为首的瑜伽行派,此两派盛传于我国中原地区,并传播到日本、韩国等东亚各国,因经论所用语言为汉语,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汉语系佛教,又名汉传佛教。公元七世纪至十三世纪,印度金刚乘佛教盛行,主要尊奉《大日经》、《金刚顶经》及密法仪轨等经论,并盛行于我国西藏、内蒙古地区和蒙古国,因经论所用语言为藏语,故这一系佛教又被称为藏语系佛教,又名藏传佛教。印度三个时期形成的小乘、大乘、金刚乘佛教,后后含摄前前,虽然都名为佛教,但教理教义和修行方式等宗教形态迥异。这是佛教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面对迥异的地理环境、社会文化形态和严酷的宗教竞争作出的自我调适,这符合佛教的缘起法则和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。三大语系佛教在各国各地区的生存、发展,同样也经历了一个演化或异化的过程,但总体上不离印度三期佛教的格局。
随着印度教的复兴和伊斯兰教的入侵,印度佛教自公元九世纪渐趋衰微,到了十三世纪便彻底消亡。
佛教大约于公元前后开始传入中国内地,复于公元七世纪,分别从印度和我国内地传入西藏地区,大约同一时期,巴利语系佛教从泰国、缅甸传入我国云南地区,这使我国成为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具有三大语系佛教传承的国家。
自唐朝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王松赞干布,带去了中原先进的文化和佛教文化,开启了内地与西藏密切的政治、文化联系,当时既有大唐往印度求法途经吐蕃的汉僧往还,亦有就在吐蕃传法、译经的和尚常住。公元八世纪下半叶,汉地的禅宗即传到了吐蕃,且深受吐蕃信众的喜爱,几乎所有重要的早期禅宗经典都曾被译成藏文。而自十一世纪初,藏传密教开始通过西夏、回鹘等民族在汉人中间传播,到了蒙元王朝以后,西藏和蒙古及各藏区由中央政权管辖,藏传密教更进一步深入到中原腹地,汉、藏高僧亦曾合作进行过勘同汉、藏法宝(佛经)这样的大工程。元、明、清中央政权为了安抚和辖制西藏政教合一之地方政权,对西藏佛教各宗派活佛尊封有加,使藏传佛教对内地有了更大的影响,而在宋明理学排佛的背景下,进一步促使汉传佛教风光不再,趋于山林化、民俗化。由于汉藏语系佛教形态迥异,地理和语言阻隔,民国以前,藏传佛教主要在内地京城皇宫、贵族、官员中和藏传佛教寺院流行。而从民国至今,随着交通的便利、藏文佛典汉译增多,以及许多汉人到藏区学习、传承藏传佛教,众多活佛、喇嘛到汉地传授密法,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的交流更加密切。新中国成立后,藏区与内地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联系大大增强。尤其是改革开放后,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贯彻落实,汉藏语系佛教各层次的交往增多,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。总体来说,内地对西藏和四省藏区及内蒙古影响全面而深刻,但汉传佛教对藏传佛教影响相对较小,而藏传佛教对大陆和港澳台的汉传佛教的影响要大得多。深入研究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之异同,正视二者交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,制定相应的合理政策,对于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统一、社会的稳定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二、汉藏语系佛教之异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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